关于做好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凯发k8官网下载

 关于做好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凯发k8官网下载

关于做好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9 09:21:46浏览次数:次

    为切实做好我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和《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177)(以下简称推免办法”)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班主任及导师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资格审查、推荐等工作。

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一)推免生资格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职高对口招生等学生)

2. 符合《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177)相关条件,其中第十条已于2020年废止。

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在校期间参军入伍,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已退役的2022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者,可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推免指标分配原则

1. 学校不再设立单列指标推荐,此次推免工作中符合推免办法(湘大教发〔20177)中第七条到第九条要求的,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校作为奖励将指标下拨至各学院,纳入学院指标择优推荐。

2. 其他下拨学院指标由学校根据预计毕业生人数、上届考研率等情况分专业计算并分配至各学院。

(三)推免程序

1. 99-910日,各学院组织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愿报名(点击预约申请-研究生推免报名-研究生报名列表-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并收集符合推免办法中第七条到第九条要求的学生相关材料。同时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成原则及具体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 913日前,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符合推免办法中第七条到第九条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整理报送以下材料:

1)湘潭大学2022年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

2)相关证明佐证材料;

3)学生个人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及教务处公章后扫描,扫描件电子档以身份证证件号码_姓名.pdf”命名)

3. 915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符合推免办法中第七条到第九条的学生材料,审定名单后作为奖励指标下拨至各学院

4. 915日前,学校公布下拨至各学院的推免生指标。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等情况将推免生名额合理分配至各本科专业。

5.申请学校单列指标的同学请于913日前将成绩单(院楼a219打印)与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学工办215;申请专业成绩综合排名推荐以及符合教授联名推荐要求的同学请将《附件1: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湘潭大学2022年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获奖佐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件于09月13日(周一)上午12点前交至学工办(院楼a215),(为防止材料混淆与丢失,请每个申请者递交材料时请用夹子将本人材料进行固定)。

6. 922日前,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及各专业推免指标情况,按照公布的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网址:http://cem.xtu.edu.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14&id=2699),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推荐,并在院内公示(含本校教职工子女推荐情况)。教授联名推荐要根据学校和学院制定公布的实施细则(网址:https://zwxxg.xtu.edu.cn/wj-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4&wbnewsid=7489)1中的的基本条件,审核认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且注重综合考查学生,推荐信中必须说明被推荐学生的综合表现。各学院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学院应将被推荐人的基本信息、证明被推荐人具有学术专长的主要事迹、推荐人的姓名及有推荐人签名的推荐信等在院内公示三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7. 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922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上报推荐学生,并整理报送以下材料:

1)湘潭大学2022年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2)教授联名推荐相关材料;

3)学生个人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及教务处公章后扫描,扫描件电子档以身份证证件号码_姓名.pdf”命名)

各学院推免顺序替补学生不得超过1,多报或者不报视为放弃替补申报资格。所有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由具体经办人和学院负责。

8.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各学院推荐材料,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后,由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推荐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9. 学校将公示后的推荐名单提交到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10. 根据教育部要求,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注册、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通过审核备案的推免生,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四)其他

1. 我校2022研究生支教团遴选推荐工作由校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详见校团委《湘潭大学关于招募推荐免试研究生参加全国第24届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推荐名单由校团委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 学校是按照教育部下拨指标开展推免工作,因此推免工作是一项指标资源受限的工作,竞争激烈。申请者要认真考虑后再决定是否申请。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接收的被推荐者,学校将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

3. 根据《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湘大教发〔201718),阅卷教师最迟应在考试结束后七天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并提交学生课程考试成绩。因教师未按时提交成绩,导致影响推免工作的,学校将按《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当事人及相关学院进行处理。

4. 如上级部门关于推免工作有新的政策或安排,学校另行通知。

三、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考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 凡符合教育部报考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学生,均可报名。

2. 根据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且能提前毕业的2019级学生,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严格审查、把关并推荐,教务处审核同意,可以提前报考研究生。

四、工作原则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凡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学院的相关推荐指标或应当取消学生报考研究生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 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科研论文、学科竞赛等学术成果的真实性,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合作者为本学科校内指导教师,且为非直系亲属的,经学院审核后可以认定,但学院应从严把关,避免挂名,并做好公示)。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各学院要从严把握。如有存疑或涉及重大加分项的成果,需经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的,应按照教授联名推荐专家审核的流程及要求进行。

3.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向学院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联系人:李柔瑾;联系电话:58293647;办公地址:土木楼a-215e-mail:591981214@qq.com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工办

 

202198

 

 

 

 

附件1: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docx
ec235c9e6557b89c406483d8afeea568.docx (18.31 kb)
附件2:湘潭大学2022年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xlsx
c62766b8319ca295010e121bfae90d88.xlsx (10.33 kb)
附件3: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记入细则.docx
fc969e2b09c3a8fa856a4649732c5c56.docx (19.4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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